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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事的有关通知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做实事、做好事,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使残疾人的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了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2006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扶持10万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决温饱,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6000名残疾人就业

实现《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确定的目标,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到全省各级政府扶贫计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地方各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解困活动,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和实现脱贫;以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6000名残疾人就业。其中,省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在40个社区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结合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和创建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活动,在全省残疾人比较集中的40个社区中,建成残疾人“温馨家园”。内容包括建立社区盲人按摩所、残疾人活动室、康复站、助残志愿者联络分站和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主要开展盲人按摩进社区活动和残疾人文体活动以及智障人特奥运动;为社区配发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和供应生活用品用具,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经常性的法律服务。省财政为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项目安排专项经费40万元。

三、建立扶残维权长效机制,开展扶残维权行动

建立扶残维权基金,主要用于全省残疾人维权网络建设、法制宣传以及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相关费用支出,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省财政今年先安排15万元启动资金。

四、完成10000名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中国残联下拨我省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专项经费48.6万元,省财政配套200万元,采取对贫困残疾人减免手术费用等多种办法,为全省100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五、为1000名聋儿配发、优惠供应助听器

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实施为聋儿配发、优惠供应助听器项目。省财政安排经费95万元,为全省1000名聋儿配发、优惠供应助听器。

六、为1000名肢残人装配假肢

继续实施为肢体残疾人配装假肢项目。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85万元,省财政配套85万元,为全省1000名肢残人配装假肢。

七、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中国残联下拨我省专项经费100万元,省财政配套400万元,年内完成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市级政府要匹配一定经费,县(市、区)政府按1∶1比例配套经费,并制订相关优惠政策。

八、资助150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

中国残联下拨我省专项经费90万元,省财政配套45万元,配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5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建立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基金,资助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省财政先安排启动资金15万元,对今年考入大、中专的贫困残疾学生,按大学每人3000元、大专每人2000元、中专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九、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中国残联下拨我省专项经费27.8万元,省财政配套安排50万元,在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

十、创建全国省级残疾人辅具服务示范中心和三级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省残疾人用品服务指导中心增加科技型、环保型、智能化、人性化辅具,创建全国省级残疾人辅具服务示范中心。同时,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增加康复科室,购置康复设备,培训康复人员,达到三级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标准,年内通过中国残联、卫生部组织的检查验收。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满腔热情地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把每件实事办好、件件落到实处,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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